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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法轮功”痴迷者自焚事件看出版人肩负的政治责任

2001-02-09 来源:光明日报 胡守文 我有话说

天安门广场“法轮功”痴迷者自焚事件,震惊国人和世界。一出愚昧至极的惨剧,发人深省。

面对被烧焦重残的所谓“法轮大法弟子”,电视解说中有一句十分耐人寻味的话:“生命对‘法轮功’人员失去了意义,李洪志成了主宰他们的一切。”

那么,这一切形成的轨迹和过程中,与我们出版业的出版行为有何干系?当然有,那位十二岁的小姑娘不是说,她的所谓“圆满升天”、所谓“肉身”“元神”的荒唐认知,来源于一本书《转法轮》吗?但我们从不断重复的电视画面上看到,涉及“法轮功”的各类出版物,岂止《转法轮》一本。

出版行为在不经意间为邪教利用,沉痛之极。

教训之一,在于出版行为中的“跟风”。即不分清红皂白,盲目痴情于某一类社会现象,盲目从众,误以为凡是流行的就是好的;凡是有市场的就是应该出版的,失去了辨别香花和毒草的警惕,以至犯了错误还一头雾水。

教训之二,在于出版行为中的“趋利”,即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竞争为理由,什么赚钱出什么,什么来钱快出什么。放弃了政治标准,淡化了文化内涵和科学精神,在先进和腐朽、真知和顽劣、科学和伪科学面前,失去鉴别力,最终导致出版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政治责任感的丧失。

与伪科学、反科学读物屡屡出笼并流毒甚广的现状相比较,是近些年来,我们的一些出版单位对青年思想修养读物重视不够、着力不够的问题较为突出。在出版行业历史上,此类影响甚大、长盛不衰的优秀青年思想读物并不鲜见。如敢峰的《人的一生怎样度过》、冯定的《共产主义人生观》、陶铸的《理想、情操、精神生活》,以及《毛主席的好战士———雷锋》,反映张海迪事迹的《闪光的生活道路》等等。可惜的是,这类极具思想穿透力的东西少了,缺了。在我们部分出版人头脑中,青年修养读物成了无门无类的“配菜”,颠倒了对“金钱是好的仆人,而不是好的主人”这句至理名言的理解,直接导致放松了对青少年进行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教育的思想修养类读物的出版。刘思影、陈果这两个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期的花季少女,用她们愚昧的行为和惨重的代价,使我们获得政治上的惊醒和警觉,实在是“塞翁失马”。血的教训结结实实给我们上了一课,这门课的题目就叫:怎样认识书刊及音像制品的社会功能;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怎样才能不迷失传媒的社会主义方向;怎样在编辑业务中,不折不扣体现我们所肩负的政治责任;在塑造青年一代美的精神境界的过程中,怎样通过我们的出版产品对之进行切实有效的“三观”教育。

青年思想修养读物的重视和振兴,此其时也。但就此类读物本身,已有了不同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,甚至八九十年代的内涵和要求。这是社会环境变化使然,也是青年一代现实文化和思想状况使然,也是现实的政治斗争的必须。面对今天与“法轮功”的斗争,在广大青少年中诸如信仰、迷信、科学、精神追求等人生重大课题已经凸显,要求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有更强的针对性,更具战斗性,从而必使此类读物形成诸多种类出版物中一块极具战略意义的“精神高地”。

我们应该像战士一样奋勇出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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